刘京柱律师受聘担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
2020年9月21日,海南国际仲裁院发布《仲裁员名册更新公告》,根据我国《仲裁法》和《海南国际仲裁院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,聘任972名境内外专业人士为本院仲裁员。广东丹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、管委会主任刘京柱律师受聘担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 海南国际仲裁院(海南仲裁委员会)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于1996年5月21日依法组建的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,是全国四个直辖市之外唯一的省际仲裁机构。海南国际仲裁院于2018年7月29日正式挂牌,与海南仲裁委员会实行“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”的运行机制。 海南国际仲裁院始终秉承“公正、独立是仲裁之生命”的理念,坚持“廉洁、公正、高效”的仲裁核心价值,受案量和标的额逐年攀升,近年来取得了跨越式发展。2013年,受案量突破1013件;2016年,案件标的额突破107亿元,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列。2019年2月11日,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《海南国际仲裁院(海南仲裁委员会)管理办法》[下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],该《管理办法》是全国范围内首个对一家仲裁机构单独出台的省级规范性文件,成为海南仲裁依法依规管理的新起点。2019年5月,海南国际仲裁院荣膺中国第二届仲裁公信力评估“全国十佳机构”和“涉外服务十佳机构”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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